衰!尋短不慎火燒車險吃重罪 因為登記妻名下

燒炭引發火燒車,只因為把車登記在前妻名下,差點吃重罪。陳姓男子尋短時不慎燒毀自己使用的轎車,還波及到岳母的小貨車,而放火燒毀自己的東西,與燒毀別人的東西處罰差很多,台南地方法院審...…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10-09 13:27:05 (1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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