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約聘職缺送30萬 屏東新埤鄉代主席判刑4月

屏東縣新埤鄉民代表會主席吳進德為幫何姓女子爭取為約聘僱人員,轉交現金30萬元給前鄉長潘和源(已歿),屏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罪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 個月,可易科罰金,褫奪...…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10-08 14:38:51 (1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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