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成怨偶!前妻賴屋內不搬、前夫提告求償 法官判須還屋付租金

廖姓男子與卞姓前妻因相處不睦,去年法院裁判離婚確定,女方理應不能繼續居住在前夫家中。卞女則認為,前夫仍欠自己200萬元,且房屋漏水時自己有出錢修復,有權居住。法官審理後認為,卞...…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10-04 13:20:50 (1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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