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男童游泳竟4度伸狼爪!警查手機再發現照片 判賠38萬

邀男童游泳竟4度伸狼爪!警查手機再發現照片 判賠38萬
屏東鍾姓男子以邀約游泳、外出遊憩為由,接連對一名未滿11歲男童伸出狼爪,先後4度性騷擾,還曾將男童強拉進公廁、脫下褲子,刑事部分已遭判刑,男童及其母親另提民事求償,屏東地方法院判鍾男須賠償男童30萬元、母親8萬元,合計38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10-02 22:52:00 (2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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