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飯碗和iPhone!北檢書記官偷拍被害人性影像 法院給緩刑

台北地檢署黎姓書記官利用職務機會,透過手機拍攝被害人遭偷拍的性影像,以及警方查獲應召女子的照片,被檢方依照違反個資法、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依個資法等罪處黎2年徒刑,緩刑4年,向...…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9-23 11:31:39 (4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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