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5元豆漿竟變傷害罪!「過期4個月發酸豆漿」偷天換日 害顧客腸胃炎判3月

張姓男子買了一瓶豆漿忘了喝,放到過期後又捨不得丟,竟把過期4個月的豆漿拿去便利商店偷換,鄒姓男子倒楣買到這瓶過期豆漿喝下肚,導致急性腸胃炎送急診,法官認定張男行為構成竊盜與傷害...…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8-27 09:50:08 (2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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