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首批公告984家高風險場所 全面完成消防設施及防災改善

桃市府經濟發展局去年2月24日依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公告首批列管984家高風險場所,消防局表示,列管場所均須依法辦理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並向消防局提報消防設施及防災改善方案與...…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8-12 16:58:42 (7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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