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保全「刀+空氣槍」強盜前主管...還攻擊警員 下場出爐

桃園市陳姓男子原為某保全公司員工,保全公司主管曾允諾代為處理陳男之傷害案件,但後來卻置之不理,陳男因而心生不滿,竟於去年12月底,持短刀與空氣槍前往保全公司辦公室,分持短刀與配戴空氣槍恫稱,若不交出20萬元將持刀傷害,致使主管心生畏懼交出5萬餘元及人民幣等財物,警方前往處理時,陳還以短刀朝員警揮舞,還以空氣槍朝2員警射擊,致使2員警受傷。桃園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又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還可上訴。 《詳全文...》

桃園市陳姓男子原為某保全公司員工,保全公司主管曾允諾代為處理陳男之傷害案件,但後來卻置之不理,陳男因而心生不滿,竟於去年12月底,持短刀與空氣槍前往保全公司辦公室,分持短刀與配戴空氣槍恫稱,若不交出20萬元將持刀傷害,致使主管心生畏懼交出5萬餘元及人民幣等財物,警方前往處理時,陳還以短刀朝員警揮舞,還以空氣槍朝2員警射擊,致使2員警受傷。桃園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又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還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