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報案領遺失手機 反噴36萬元

男子阿茂(化名)去年4月間前往警局領取遺失的手機,過程中被警員聞到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後來又拒絕酒測(10年內第2次拒測),因而挨罰36萬元。阿茂不服氣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仍裁定駁回。 《詳全文...》

男子阿茂(化名)去年4月間前往警局領取遺失的手機,過程中被警員聞到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後來又拒絕酒測(10年內第2次拒測),因而挨罰36萬元。阿茂不服氣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仍裁定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