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首長特別費聚餐11次 台中前地政局長緩刑5年確定 

挪用首長特別費聚餐11次 台中前地政局長緩刑5年確定 
台中市前地政局長吳存金將首長特別費用挪作私人聚餐使用達11次,內容包括高級鐵板燒、披薩等,詐領公款6萬8679元,台中地院今年4月審結,依貪污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須執行公益義務勞務240小時、法治教育5場。由於吳及檢方都未再上訴,全案確定並執行。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8-02 11:47:00 (8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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