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沒用!男衝鋒槍掃射仇家房車29槍 手段惡劣檢盼法院勿減刑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11月自友人處取得具殺傷力之非制式衝鋒槍彈,前往桃園區仇家位於春日路民宅前,朝建物、車輛射擊洩恨,隨後攜帶槍彈向桃園警分局自首;桃檢認為,被告持槍炮彈藥犯案,自首雖符合減刑規定,但審酌犯案手段極為惡劣,偵結依違犯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但建請法院裁量不予減刑。 《詳全文...》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11月自友人處取得具殺傷力之非制式衝鋒槍彈,前往桃園區仇家位於春日路民宅前,朝建物、車輛射擊洩恨,隨後攜帶槍彈向桃園警分局自首;桃檢認為,被告持槍炮彈藥犯案,自首雖符合減刑規定,但審酌犯案手段極為惡劣,偵結依違犯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但建請法院裁量不予減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