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解散判決 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內政部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法界人士指出,政黨是自由民主制度中重要的政治運作團體,因此憲法訴訟法對政黨違憲解散案設下較嚴格的程序及舉證要求,若舉證顯有不足,經大法官命補正後仍未補正,可能直接裁定不受理;若案件獲受理,依法則必須進行言詞辯論。憲法法庭書記廳表示,本件收案後…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7-31 05:30:00 (31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