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廠長索賄「220萬現金」藏天花板! 遭判7年、褫奪公權4年

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在辦理廠內系統設備採購案時收賄,並將取得的220萬元賄款藏在家中天花板夾層;朱允中則使用廠商的帳戶收賄80萬元並買股。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貪污罪分別將兩人判刑7年、9年。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

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在辦理廠內系統設備採購案時收賄,並將取得的220萬元賄款藏在家中天花板夾層;朱允中則使用廠商的帳戶收賄80萬元並買股。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貪污罪分別將兩人判刑7年、9年。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