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掛名公司負責人 擅提領款項被判刑

掛名公司負責人的蔡姓男子實際上在公司擔任司機工作,他卻擅自更換印鑑提領公司銀行帳戶內款項375萬元,結果吃上背信罪,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蔡男犯後態度不佳且否認犯行,判他1年5個...…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7-19 09:05:15 (8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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