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年紅包?前區長每年春節收回扣「累積360萬」 監院全票彈劾

前桃園市復興區長曾志湘,因任內透過總務蔡幸蓁收賄360萬元,遭判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監察院13日指出,曾志湘另與吳姓廠商約定於每年農曆春節前,吳姓廠商需就其公司、商號所承攬復興區公所前一年度之各項公開招標及小額採購累計總額進行結算,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台幣360萬元,違法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委浦忠成、賴鼎銘所提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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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復興區長曾志湘,因任內透過總務蔡幸蓁收賄360萬元,遭判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監察院13日指出,曾志湘另與吳姓廠商約定於每年農曆春節前,吳姓廠商需就其公司、商號所承攬復興區公所前一年度之各項公開招標及小額採購累計總額進行結算,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台幣360萬元,違法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委浦忠成、賴鼎銘所提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