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饞男深夜偷吃一串35元雞屁股 法官認「應予譴責」賠200罰8千

台東一名鄧姓男子去年深夜前往雞排攤,趁店家不注意,偷走一串35元的雞屁股吃掉,被店家發現後報警。全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鄧男坦承犯行並賠償受害人200元,依他犯竊盜罪,處8千元罰金,可易服勞役8天。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台東一名鄧姓男子去年深夜前往雞排攤,趁店家不注意,偷走一串35元的雞屁股吃掉,被店家發現後報警。全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鄧男坦承犯行並賠償受害人200元,依他犯竊盜罪,處8千元罰金,可易服勞役8天。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