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敵縣!南京超級貪官「30年斂財104億」 涉6大罪遭判死刑

富可敵縣!南京超級貪官「30年斂財104億」 涉6大罪遭判死刑
前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楊有林涉嫌受賄、貪污、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及洗錢案,昨(6日)由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其涉嫌的六大罪名全數成立,數罪併罰下,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起弊案不僅震驚海內外,更以超過新台幣百億元的驚人貪腐金額,刷新了中國司法史上底層官員的貪腐紀錄。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7-07 16:02:00 (3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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