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首長代理 政院:解鈴還須繫鈴人

〔記者鍾麗華、林哲遠/台北報導〕藍白全面杯葛賴政府人事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更提案,要求司法院、NCC、最高檢察署等七個單位,代理機關首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行政院官員昨受訪表示,解鈴還須繫鈴人,若立法院能依法理性行使同意權,自然就不會有長期代理的問題。 綠委:不能拿人民權益當籌碼 立院民進黨團幹…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7-07 05:30:00 (10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