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以法之名 行廢法之實

2026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同一天,海峽此岸的陸委會發出警語:在這部法律之下,連支持台灣維持現狀、支持中華民國繼續存在這樣的表態,都可能被套上「破壞民族團結」的罪名。一部以「團結」與「進步」命名的法律,讓任何言說的形式都可能成為潛在罪狀。 《詳全文...》

2026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同一天,海峽此岸的陸委會發出警語:在這部法律之下,連支持台灣維持現狀、支持中華民國繼續存在這樣的表態,都可能被套上「破壞民族團結」的罪名。一部以「團結」與「進步」命名的法律,讓任何言說的形式都可能成為潛在罪狀。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