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詐領助理費判7年 台南市國民黨團:歷史共業還是個人造業?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公費助理費1412萬餘元,台南地院2日下午依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未宣告緩刑,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對此表示,民代助理費制度究竟是「歷史共業」,或應由個人為違法行為負責,社會應進一步檢視。 《詳全文...》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公費助理費1412萬餘元,台南地院2日下午依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未宣告緩刑,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對此表示,民代助理費制度究竟是「歷史共業」,或應由個人為違法行為負責,社會應進一步檢視。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