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PO文指首次見面就約炮、討裸照索賠40萬元 男子大頭貼難辨身分判敗訴

自稱老師的陳姓男子指控女網友在臉書交友爆料社團張貼雙方LINE對話及大頭貼,內容指初次見面邀約發生性行為、要求裸照等情形,另2名網友也提出相關貼文,認侵害其名譽權等,因此請求連帶賠償40萬元,台南地院二審審理後認為,相關貼文無法讓閱覽者辨識指涉對象,訴訟中提出資料亦屬正當攻防,判決駁回上訴及假執行聲請,全案不得再上訴。 《詳全文...》

自稱老師的陳姓男子指控女網友在臉書交友爆料社團張貼雙方LINE對話及大頭貼,內容指初次見面邀約發生性行為、要求裸照等情形,另2名網友也提出相關貼文,認侵害其名譽權等,因此請求連帶賠償40萬元,台南地院二審審理後認為,相關貼文無法讓閱覽者辨識指涉對象,訴訟中提出資料亦屬正當攻防,判決駁回上訴及假執行聲請,全案不得再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