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電子煙最重罰10萬 國健署:1個月緩衝期可主動繳回

持有電子煙最重罰10萬 國健署:1個月緩衝期可主動繳回
衛福部6月拍板新一波《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高電子煙相關罰則,未來持有可依沒入,另可裁罰3萬~10萬元。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表示,等待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後,會有1個月緩衝期,另也會規劃電子煙自動放棄及回收機制,讓持有者能主動繳回違法產品,避免觸法。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6-25 11:23:00 (4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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