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內2度帶國中小女友開房間 水電工判刑2年、賠40萬

苗栗一名27歲水電工張姓男子,透過臉書結交一名未滿14歲的國中少女;他於一天內2度帶少女開房間,並發生性行為。張男不僅因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2罪,被苗栗地院判處併應執...…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6-24 09:31:35 (4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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