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2國中男師為停車鬧翻 他吐痰、潑糞尿報復遭判拘20天

苗栗縣某國中李姓、王姓男老師因校內停車糾紛積怨,去年9月3日李男涉嫌2度對王的機車坐墊、把手以及安全帽吐痰,甚至潑灑疑似糞尿黏稠液體,造成王師約3千元損失,王憤而提告毀損。法官審理後,將師依毀損罪判處拘役20天,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苗栗縣某國中李姓、王姓男老師因校內停車糾紛積怨,去年9月3日李男涉嫌2度對王的機車坐墊、把手以及安全帽吐痰,甚至潑灑疑似糞尿黏稠液體,造成王師約3千元損失,王憤而提告毀損。法官審理後,將師依毀損罪判處拘役20天,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