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毒駕再修法!《毒品條例》草案增列唾液採驗可當吸毒證據

為遏制毒駕犯罪一再發生,繼法務部毒品審議將「依托咪酯」納入一級毒品管制後,行政院18日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因現行法律只有「尿液採驗」能證明被告是否施用毒品,引發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爭議,行政院在草案中增列「唾液採檢」做為採驗方式,以符合實務需求,強化毒品防制效能。 《詳全文...》

為遏制毒駕犯罪一再發生,繼法務部毒品審議將「依托咪酯」納入一級毒品管制後,行政院18日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因現行法律只有「尿液採驗」能證明被告是否施用毒品,引發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爭議,行政院在草案中增列「唾液採檢」做為採驗方式,以符合實務需求,強化毒品防制效能。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