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批高雄市府放任違章建築10年 通過糾正:行政缺失明確

監院批高雄市府放任違章建築10年 通過糾正:行政缺失明確
民眾向監院陳情,高雄市永安區文興段1007地號土地疑有違章建築,經民眾多次向高雄市政府反映,迄今未拆除。該案經監委王麗珍、蔡崇義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指出,高雄市政府「消極懸置」、「以罰代拆」,放任該重大違章建築長期存續、默許違章工廠合法化,無異變相縱容違法,使政府執法公信力蕩然無存,行政缺失明確。通過提案糾正高雄市政府。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6-17 11:58:00 (2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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