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油「分6類」標示新制明年7月實施 攙偽假冒可關7年

民眾追求健康會在飲食中使用橄欖油,但過去就曾發生混充販售的黑心油事件,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2)日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只有六類產品才能標示為橄欖油,且屬於強制標示,標示不實最高可處份400萬元,若攙偽或假冒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800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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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追求健康會在飲食中使用橄欖油,但過去就曾發生混充販售的黑心油事件,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2)日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只有六類產品才能標示為橄欖油,且屬於強制標示,標示不實最高可處份400萬元,若攙偽或假冒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8000萬罰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