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指賴清德曾提修《刑訴法》 綠黨團:三思!當年社會壓力沒續審

立院藍白黨團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讓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期間可自由活動打電話、就訊不得拘束身體(上銬)、偵查羈押期間縮短等規定,被批是「柯文哲條款」。白營質疑,過去綠營為了救前總統陳水扁,在2008年提出的修法版本,立法意旨與這次藍白提出方向幾乎雷同,同樣都提到押人取供的問題,也主張縮短偵查羈押期限。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所以當初提修法到最後沒有過,沒有繼續審下去,社會還是有壓力,希望在野三思,這會造成社會治安防護網很大的衝擊與破壞。 《詳全文...》

立院藍白黨團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讓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期間可自由活動打電話、就訊不得拘束身體(上銬)、偵查羈押期間縮短等規定,被批是「柯文哲條款」。白營質疑,過去綠營為了救前總統陳水扁,在2008年提出的修法版本,立法意旨與這次藍白提出方向幾乎雷同,同樣都提到押人取供的問題,也主張縮短偵查羈押期限。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所以當初提修法到最後沒有過,沒有繼續審下去,社會還是有壓力,希望在野三思,這會造成社會治安防護網很大的衝擊與破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