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快邀免受罰!滯納金10%傷荷包 稅務局:追繳期最長達15年

欠稅快邀免受罰!滯納金10%傷荷包 稅務局:追繳期最長達15年
花蓮縣地方稅局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欠繳的稅捐不是過5年徵收期間就不用繳了嗎?為什麼還會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稅務局提醒民眾,追繳期間最長可達15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6-09 12:18:00 (1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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