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看過來!有開發許可就穩變「城二之二」?縣府曝:這幾種土地不一體適用

近期有民眾關心,已經取得「開發許可」的土地,是否於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時均會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二(簡稱城二之二)」。對此,苗栗縣政府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係依據《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及相關作業規定辦理,「取得開發許可」並非劃設為城二之二的唯一條件…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6-03 11:24:51 (5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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