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顏寬恒涉詐助理費二審判7年10月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國民黨籍台中市立委顏寬恒因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領助理費」等案件,二審遭判刑7年10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其助理林進福也因本案遭判刑7年8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事實仍有必要釐清,因此將全案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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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台中市立委顏寬恒因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領助理費」等案件,二審遭判刑7年10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其助理林進福也因本案遭判刑7年8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事實仍有必要釐清,因此將全案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