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理專挪用157萬未通報 遭金管會重罰1400萬

台新銀行發生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共計新臺幣約157萬元,且未依規定向金管會通報,金管會表示,受影響客戶數2人,都是高齡銀髮族長輩,因此,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5-26 16:42:18 (6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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