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吃了就有效 當心罰500萬

網紅業配、開箱分享 具招徠消費效果 均可能被認定是醫療廣告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食品廣告若透過文字、圖像、動畫或其他方式暗示具有醫療效能,最重可處五百萬元罰鍰!衛福部食藥署近日發布「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明確提醒,新型態的網紅業配、開箱分享、使用者見證等行銷,只要具有招徠消費效果,均可能被認定…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5-23 05:30:00 (9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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