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行人來不及停「硬開過去」 駕駛挨罰6千元喊冤吞敗

駕駛小清(化名)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一處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被民眾檢舉,事後挨罰6000元罰鍰;他提出行政訴訟,強調當時注意到行人時,已經來不及煞停,並非故意不禮讓。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小清縱使不是故意的,也難認沒有過失,日前裁定駁回。 《詳全文...》

駕駛小清(化名)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一處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被民眾檢舉,事後挨罰6000元罰鍰;他提出行政訴訟,強調當時注意到行人時,已經來不及煞停,並非故意不禮讓。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小清縱使不是故意的,也難認沒有過失,日前裁定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