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務必5、6月如期完成商業決算及財報承認 違規最重罰30萬

企業務必5、6月如期完成商業決算及財報承認 違規最重罰30萬
隨著6月份股東常會召開旺季到來,桃園市政府經發局提醒企業負責人,依法須於5月15日前完成前一會計年度商業決算、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完成財報承認,未如期完成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5-11 01:01:00 (6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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