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470元虧大!保大警貪汙判刑定讞 丟警職退休金也沒了

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前警員易法華,2023年在站哨時受理民眾拾金不昧案件,當時民眾撿到張姓民眾的皮包,內有證件與477元現金,易男隨即將470元收入口袋,僅上報皮包與證件,最後遭查獲、起訴。最高法院將他判刑1年4月,緩刑3年,但須繳交緩刑處分金5萬元,另外還被褫奪公權1年,丟掉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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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前警員易法華,2023年在站哨時受理民眾拾金不昧案件,當時民眾撿到張姓民眾的皮包,內有證件與477元現金,易男隨即將470元收入口袋,僅上報皮包與證件,最後遭查獲、起訴。最高法院將他判刑1年4月,緩刑3年,但須繳交緩刑處分金5萬元,另外還被褫奪公權1年,丟掉警職。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