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內鬼案「TEL遭判罰1.5億」 公司:無組織性介入或機密外流

台積電內鬼案今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結,主嫌陳力銘重判10年,法院也裁定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該員的監督義務,應執行罰金新台幣共1億5,000萬元,對此東京威力科創今日也發布聲明表示,對於判決指出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未能充分履行對該前員工的監督義務,本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也強調本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均無Tokyo Electron及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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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內鬼案今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結,主嫌陳力銘重判10年,法院也裁定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該員的監督義務,應執行罰金新台幣共1億5,000萬元,對此東京威力科創今日也發布聲明表示,對於判決指出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未能充分履行對該前員工的監督義務,本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也強調本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均無Tokyo Electron及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