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第二個」李貞秀爭議 陸委會核釋中配設籍規定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眾黨十三日開除中配立委李貞秀的黨籍,李因而喪失立委資格,為防止再有中配的戶籍爭議,陸委會近日核釋「兩岸條例」有關在台設籍十年的規定,必須依規定完成繳附喪失中國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十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根據「兩岸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設有戶籍滿十…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4-26 05:30:00 (6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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