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強奪前女友手機 男犯強制罪被判刑

苗栗縣李姓男子為求復合,拿走同居前女友賴姓女子的手機,要求前女友返家,前女友不從,報警提告。法官認李男行為已妨害賴女使用手機之權利,依犯強制罪,判處3個月徒刑。 李男與賴...…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4-22 08:29:17 (7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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