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三讀修正 擴大預防性羈押「酒駕、兒少性剝削」也納入

立法院會今(17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條文,擴大預防性羈押事由,納入包含:酒駕、殺幼童罪、凌虐或妨害未成年人健康發育罪、妨害性影像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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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17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條文,擴大預防性羈押事由,納入包含:酒駕、殺幼童罪、凌虐或妨害未成年人健康發育罪、妨害性影像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