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被害人可閱覽法官意見 死刑評議簿永久保存

立法院會今天(1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106條條文修正案」,增訂被害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並規範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 ...…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4-17 11:57:38 (7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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