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同事「垃圾」比倒讚 法官認「情緒抒發」判無罪

沈姓男子與余姓同事不睦,在醫院領藥時巧遇,辱罵對方「垃圾」並比倒讚,但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他的言論是衝突現場的短暫情緒抒發,沒有超過一般人合理忍受範圍,判處無罪。 去年沈男在醫...…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4-17 10:39:24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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