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褻同居女友未成年女兒 桃園色男認罪賠償下場曝

性侵、猥褻同居女友未成年女兒 桃園色男認罪賠償下場曝
桃園市平鎮區一名男子於2021至2023年間,趁與同居女友同居時,兩度對其未成年女兒猥褻、性侵得逞,案經平鎮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偵結依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害人始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4-16 16:34:00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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