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 將比照國有耕地辦理公地放領 山坡農地不算

中央去年底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行政院於114年11月27日第3980次會議已決定,基於土地正義及保障人民財產權,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民。嘉義縣府日前正式裁示,嘉義縣縣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將比照國有平地耕地辧理公地放領,響應中央重啟公地放領政策,維護嘉義縣縣有耕地及養殖用地承租人權益。但本次公地放領不包括山坡地範圍之耕地。…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4-08 11:45:00 (7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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