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收賄+洗錢 應曉薇重判15年半 沒收5250萬元

裁定加保三〇〇〇萬元 〔記者楊心慧、張文川、劉詠韻/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高達五二五〇萬元的賄款,台北地方法院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罪等,合併判處應執行十五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沒收五二五〇萬元賄款。應聆判後強調不可能逃跑,盼能降保,卻被裁定加保三〇〇〇萬…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3-27 05:30:00 (2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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