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求復合「強拉上車性侵」色男挨告急賠18萬 判刑1年8月

分手後求復合「強拉上車性侵」色男挨告急賠18萬 判刑1年8月
桃園市范姓男子2024年因故與女友分手,為求復合竟於同年6月間某日凌晨,在女友住處附近等候,希望能復合卻其遭拒,范男竟強拉上車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范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考量被告始終坦承犯行,調解期間當庭道歉,同意賠償18萬元獲告訴人原諒,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3-20 17:16:00 (56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