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鏡週刊》垃圾被求償100萬黃國昌免賠 法官:善意評論非謾罵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024年認為《鏡週刊》報導時任黨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內容斷章取義、惡意扭曲,3度公開批《鏡週刊》是「垃圾媒體」、「垃圾報導」與「垃圾週刊」等語,經營《鏡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告黃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黃非單純謾罵、仍屬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評論,判黃免賠,可上訴。 《詳全文...》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024年認為《鏡週刊》報導時任黨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內容斷章取義、惡意扭曲,3度公開批《鏡週刊》是「垃圾媒體」、「垃圾報導」與「垃圾週刊」等語,經營《鏡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告黃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黃非單純謾罵、仍屬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評論,判黃免賠,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