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當詐團車手 新竹男「幫控車」要賠200萬

李姓男子在2022年間加入詐騙集團,負責控管提供人頭帳戶的「車主」,落網之後,他面臨受害者提告求償200萬元,辯稱自己並未參與詐欺,應當只對「車主」構成妨害自由。不過,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裁定李男應賠償受害者200萬元。 《詳全文...》

李姓男子在2022年間加入詐騙集團,負責控管提供人頭帳戶的「車主」,落網之後,他面臨受害者提告求償200萬元,辯稱自己並未參與詐欺,應當只對「車主」構成妨害自由。不過,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裁定李男應賠償受害者200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