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摔壞女友手機 男子被判拘役40天

苗栗縣張姓男子與女友吵架,一氣之下,丟摔女友的手機,致手機螢幕破裂損壞,被女友一狀告上法院。苗栗地院審理,認張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40日。 張男於前年10月間,在...…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3-18 08:02:13 (3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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