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飛8小時只休15分鐘 華航挨罰30萬喊「航空業特殊」被打臉

華航因客艙組員在峇里島返台CI-772航班執勤近8小時,中途僅休息15分鐘,遭桃園市政府認定違反《勞基法》規定,裁罰30萬元。華航提告主張航空業應優先適用《飛航作業規則》,且機上可用餐、如廁已屬休息。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飛航規則無法排除勞基法,且抽空用餐仍屬待命工作狀態,不算休息時間,判華航敗訴,還是要罰。 《詳全文...》

華航因客艙組員在峇里島返台CI-772航班執勤近8小時,中途僅休息15分鐘,遭桃園市政府認定違反《勞基法》規定,裁罰30萬元。華航提告主張航空業應優先適用《飛航作業規則》,且機上可用餐、如廁已屬休息。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飛航規則無法排除勞基法,且抽空用餐仍屬待命工作狀態,不算休息時間,判華航敗訴,還是要罰。 《詳全文...》